关于召开中国保安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和中国保安服务业发展30周年留想会的通知
颁布功夫:2016-07-04 14:21:33 点击量:0
中保协〔2014〕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安协会,新疆出产建设兵团保安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
凭据《中国保安协会章程》划定和中国保安协会2014年工作重点,经公安部核准,中国保安协会定于近日在广东省丽江市召开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和中国保安服务业发展30周年留想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进建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心灵,总结本届理事会两年来的工作,钻研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和工作工作,调换、补充理事和常务理事,审议设立人力防备、武装守护押运、报警运营服务三个专业委员会。召开中国保安服务业发展30周年留想会,赞美为保安服务业发展做出凸起贡献的保安从业人员,进行保安书画、摄影文章展。
二、会议功夫
2014年12月12日(会期1天,12月11日全天报到)。上午召开中国保安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下午召开中国保安服务业发展30周年留想会。
三、会议地址
广东省丽江市富临大酒店。地址:广东省丽江市罗湖区和平路1085号,电话:0755-25586333。
四、会议日程
上午:召开中国保安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
(一)参观中国保安服务业发展30周年书画、摄影文章展;
(二)汇报中国保安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两年来工作情况、财政工作情况;
(三)提请审议中国保安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调换、补充理事、常务理事名单;
(四)提请审议设立人力防备、武装守护押运、报警运营服务三个专业委员会议案;
下午:召开中国保安服务业发展30周年留想会
(一)旁观《庆幸与保安同业》专题宣传片(精编版);
(二)传递赞美为保安服务业发展做出凸起贡献的保安从业人员;
(三)为中国保安服务业发展30周年书画、摄影优良文章作者颁奖;
(四)优良保安服务公司和优良保安员代表讲话;
(五)公安部治安治理局辅导讲话;
(六)中国保安协会罗锋会长讲话。
五、参会人员
(一)第四届理事会理事;
(二)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调换、补充候选人;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安协会,新疆出产建设兵团保安协会秘书长各1名;
(四)中国保安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
(五)特邀嘉宾;
(六)公安部治安治理局辅导。
六、有关要求
(一)参会人员严格依照通知要求参会,勿带随员;
(二)参会人员着正装;
(三)参会人员自行前往酒店报到;
(四)报到时每人需交纳会议费1350元(含食宿、会务、资料等用度);
(五)各地保安协会通知地点地中国保安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和补充、调换候选人按时参会,并于12月2日前统一将本地参会代表回执(附件)传真至中国保安协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董丁瑞 010-63894520(传真)、13911839502
刘伟刚 010-63894511(传真)、15383960153
郭立志 010-63894511(传真)、15011010263
袁淑娜 010-63894532(传真)、13810717115
马 霞 010-63894519(传真)、13810581612
黄 璐 010-51129387(传真)、13683362120
附件:参会代表回执
中国保安协会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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